程式人雜誌 -- 2014 年 3 月號 (開放公益出版品)

橫跨「數學、哲學、文學」的諾貝爾大師:伯特蘭·羅素 (Bertrand Arthur William Russell)

羅素出生於1872年的一個貴族家庭,當時大英帝國正值巔峰,逝於1970年,此時英國經歷過兩次世界大戰,其帝國已經沒落。

羅素的家族相當顯赫,祖父約翰·羅素勛爵在1840年代曾兩次出任英國首相,是「輝格黨」的核心成員。羅素的父母分別在他兩歲與四歲時過世,因此羅素是擔任兩次首相的祖父所扶養長大的。

圖、伯特蘭·羅素 (Bertrand Arthur William Russell)

圖、伯特蘭·羅素 (Bertrand Arthur William Russell)

在婚姻生活方面,羅素於 17 歲時便與美國籍的 Alys Pearsall Smith 墜入情網,22 歲時兩人結婚,但由於羅素有婚外情的關係,所以在 39 歲時離婚了。49 歲時又娶了 Dora Black 並育有兩個孩子,55 歲時夫妻兩人一起創立了「皮肯·希爾教育實驗學校」(Beacon Hill School),後來羅素因反戰活動而被劍橋大學開除。接著羅素又有了婚外情,於是與 Dora Black 又離婚了。64 歲時羅素與牛津大學學生 Patricia Spence 結婚。72 歲時羅素回到英國,並重新執教於劍橋大學三一學院。80 歲時羅素再度離婚,並與一名美國的英語教授結婚。88 歲時羅素出版了自傳,並曾參與了甘迺迪遇刺事件的調查。後來羅素活到了 98 歲高齡,於1970年去世。

在學術方面,羅素 18 歲時進入劍橋大學三一學院學習哲學、邏輯學和數學。他起初對數學感興趣,並認為數學是邏輯學的一部分,於是試圖用邏輯建構整個數學體系,1901 年他發現了「理髮師悖論」,並於 1910 年與老師懷海德一起發表了《數學原理》這部巨著。

所謂的「羅素理髮師悖論」,是有「一位理髮師,宣稱要為所有不自己理頭髮的人理髮,但是不為任何自己理頭髮的人理髮」。這句話是有問題的,因為該理髮師會在要不要為自己理頭髮這件事情上產生矛盾。

羅素發現的悖論,也讓他開始思考邏輯學的問題,後來他與「摩爾、弗雷格、維根斯坦和懷特海」等人創立了「邏輯分析哲學」,企圖將哲學問題轉化為邏輯符號,讓哲學家們就能夠更容易地推導出結果,而不會被不夠嚴謹的語言所誤導。

他們企圖建構出能夠解釋世界本質的理想邏輯語言。但是「哥德爾」所證明的「不完備定理」卻毀了這個想法,

1920年羅素訪問俄國和中國,並在北京與杜威同時期進行一年的講學,在長沙時期,青年毛澤東曾經擔任記錄員。他回到歐洲後解了一本《中國問題》,孫中山並稱羅素為「唯一真正理解中國的西方人」。

徐志摩年輕時曾經到英國劍橋想拜羅素為師,但那時羅素已經離開劍橋大學,否則徐志摩很可能會成為羅素的學生。

羅素的著作很多,列舉如下:

《幾何學基礎》(1897年)
《數學原理》(懷特海合著,1910, 1912, 1913年)
《哲學論文集》(1910年)
《哲學問題》(1912年)
《社會重建原則》(1916年)
《自由之路》(1918年)
《中國問題》(1922年)
《工業文明的前景》(合著,1923年)
《科學的未來》(1924年)
《相對論入門》(1925年)
《論兒童教育》(1926)
《物之分析》(The Analysis of Matter,1927年)
《我為什麼不是基督徒》(1927年)
《心靈分析》(1927年)
《懷疑論》(1928年)
《婚姻與道德》(1929年),(1950年,羅素因此書而獲得諾貝爾文學獎)
《幸福的贏得》(1930年)
《哲學與現代世界》(1932年)
《自由與組織》(1934年)
《宗教與科學》(1935年)
《權力:一種新的社會分析》(1938年)
《西方哲學史》(1945年)
《權威與個人》(1949年)
《名人的惡夢》(1954年)
《羅素回憶錄》(1956年)
《我的哲學發展》(1959年)
《人類有將來嗎》(1962年)
《文明之路》
《人類為什麼戰鬥》

羅素於 67 歲時搬到美國,但卻因為《婚姻與道德》這部作品而被法官「麥吉漢」認為有道德問題,取消了「紐約城市大學聘任羅素為哲學教授的任命」一案,但是到了 78 歲的時候,羅素卻又因這部作品而得到「諾貝爾文學獎」,成為第一個非文學領域作家得到諾貝爾文學獎的人。

筆者對羅素為何會以《婚姻與道德》獲得「諾貝爾文學獎」這件事較有興趣,於是上網查了一下這本書,其內容如下:

第一章 為什麼需要性道德
第二章 無父之鄉
第三章 父親的勢力範圍
第四章 生殖器崇拜,制慾主義,與罪惡
第五章 基督教的道德
第六章 浪漫的愛
第七章 婦女的解放
第八章 性知識的禁忌
第九章 愛在人生中的地位
第十章 婚姻
第十一章 娼妓
第十二章 試婚制
第十三章 現在的家庭
第十四章 家庭對個人心理的影響
第十五章 家庭與國家
第十六章 離婚
第十七章 人口
第十八章 優生學
第十九章 性與個人的福利
第二十章 性在人類價值中的地位
第二十一章 結論

從這本書的目錄中,我想大家應該也可以理解為何羅素結婚、外遇與離婚的次數那麼的頻繁了,以及為何會遭受到那麼多的爭議,我想這應該也與他的學術思想有關吧!

參考文獻

【本文由陳鍾誠取材並修改自 維基百科,採用創作共用的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授權】